“三電”設施安全保護,這些事情你要知道
我們的日常生活離不開電力、電信和廣播電視行業(yè)提供的保障和服務,由于“三電”設施大部分分布在戶外,區(qū)域廣、線路長、維護難度大,盜竊、破壞“三電”設施等違法犯罪現(xiàn)象出現(xiàn),給人們日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響,也給國家公共財產(chǎn)造成了巨大損失。通過“三電”設施安全保護相關知識學習,讓我們一起走進“三電”,了解“三電”,共同保護“三電”設施!
什么是三電?
“三電”是指電力、電信和廣播電視,其中電信包括電信、移動、聯(lián)通、鐵通、網(wǎng)通等通信弱電部門。
“三電設施”是指電力、電信和廣播電視設施。包括電力部門的變壓器、輸電線路和用于支撐輸電線路的鐵塔、電桿;電信等通訊部門的光纜線、電纜線和用于發(fā)射信號的基站、空調外機、儲電池等內部設施;廣播電視部門的電纜線、閉路線、基站、供電器、放大器等設施。
為什么要保護“三電”設施?
電信、電力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廣電信號的正常傳播,直接關系了國計民生,關系到社會的安全穩(wěn)定,關系到和諧社會的構建,更關系到我們自己的切身利益,對促進文化事業(yè)發(fā)展,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特別提醒:目前電信行業(yè)敷設的光纜已不再是過去使用的通信光纜,其主要材質為高透明度的二氧化硅和氟玻璃,具有光損失小,性能更優(yōu)的特點,沒有經(jīng)濟價值,更沒有偷盜的意義。
法律對破壞“三電”設施行為有哪些懲處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95號令》第二十一條:損壞廣播電視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責令改正,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電”設施安全保護 我們能做什么?
1、堅決不參加任何破壞“三電”設施的違法行為;
2、堅決不為任何破壞“三電”設施的違法行為隱瞞和窩藏,站在維護國家、社會、群眾、自身利益的立場,自覺遵紀守法;
3、一旦發(fā)現(xiàn)或知曉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通過撥打“110”向相關部門舉報。
編輯:湯晨潔
責編:趙倩倩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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